消费者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消费者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
保护消费者权益:构筑和谐交易环境
国际消费者自1983年起,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以此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。古语有云:“买方未必胜卖方精明”,这反映了在交易市场中,因信息不对称,消费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。
自1991年起,每年的3月15日,广播电视总台呈现的3·15晚会,专门揭露过去一年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家行为。这些被曝光的商家行为往往令人。
此晚会如同一把庇护伞,为消费者强调了法律严密的道理。虽然其目的在于展现与媒体的行动力量,以减轻消费者的不安,但在消费市场乱象面前,单一的打假晚会仅能起到聊胜于无的效果。令人担忧的是,现今的晚会似乎逐渐陷入追求流量的漩涡,以形式的方式警人。
要彻底整顿市场乱象,单靠与媒体的曝光是不够的。公民们也需行动起来。对于大众而言,观看晚会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一种关心方式。但事实上,作为消费者,我们关心的、捍卫自己的方式远不止观看这一场晚会。
正如迈克尔·舒德森在《好公民》中所言:“人们或许未能充分认识到‘我的’与‘你的’、‘个人’与‘集体’以及‘我的’与‘我的责任’之间的联系,但这些联系是可以建立的。”在这一天里,人们从众多社会角色中特别关注作为消费者的自我。节日氛围唤醒了人们对消费市场新闻的关注,尤其是对知悉真相权的强调达到了一年中的高峰。
在消费者权益的九项中,“消费者有权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”这一点常被忽视。仅依赖和官方机构的帮助来是低效的,科层制的处理方式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及时的反馈。3·15的宣传内容多教导消费者如权,却较少提及个人与集体的共通性。当个体团结成时,弱势的买方将不再处于劣势——不应是单个人的,而应是团结一致的社群对抗商家。
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应构筑一个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,而非仅让消费者在遭遇问题后被动。例如,湖南插旗菜业的“土坑”酸菜事件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。记者暗访揭示,丰厚的利润面前,许多企业会忽视食品安全法规。消费者不仅要有意识,更要有责任意识:参与法律法规的完善、监督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等,共同打击市场乱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