馈赠的反义词 赠予的反义词


在法律和日常用语中,"赠与"与"赠予"两词虽然含义相近,但它们在用法上却有着微妙的差异。两者均指财产所有者自愿将其财物无偿转交给接受者,且被接受者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。此等行为的本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变。

两者的区分详述如下:赠与必须得到双方的一致意愿才能成立。若一方有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不愿意接受,则赠与行为无法达成。赠予只需单方的给予,无需考虑对方是否接受或同意,只要赠予方决定即可实施。第二,赠与是一种法律术语,其表达方式极为严谨,通常需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。而赠予更多是文学用语,从法律角度并无此特定定义。第三,赠与是双方行为,既包括赠与人将财物给予接受者,又需要接受者表示接受。而赠予侧重于单方的给予行为,财物或物品可以直送他人或特定对象。“予”字本身即含有给予某人的意味,所以在某些情境下,赠予可以直接接物而不用明确指出人;而“与”字后则常接人名,指明接受赠与的对象。

关于赠与合同的主要特点:其一,它是一种双方行为,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。这与馈赠这种单方面的行为有所区别。其二,赠与合同汲取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成分,多数遵循罗马法传统,认定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,无需实际交付赠与物。其三,除合同中约定的附条件义务外,原则上受赠人不会因赠与合同而承担其他义务,因此它是一种单务合同。其四,该合同行为是无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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